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全地区2025年综合网点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全地区2025年综合网点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全地区2025年综合网点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XPOST-FW-2025011
三、采购项目概况:为提高绍兴市本级及县市公司邮政网点给周边客户的服务水平,满足邮政网点普遍服务需求,实现综合网点客户有效引流,提升网点工作效率和客户体验,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及县市公司2025年综合网点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5个标包,各标包均中标1个供应商,可兼投兼中。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3503.442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1(市本级):预估采购金额952.392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2(新昌县分公司):预估采购金额238.098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3(诸暨市分公司):预估采购金额1462.602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4(上虞区分公司):预估采购金额357.147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5(嵊州市分公司):预估采购金额493.203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序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预估网点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价格权重 |
1 | 市本级 | 1-1 | 绍兴市分公司综合网点(A类)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邮政绍兴市分公司下属33个综合网点的大堂引导工作,满足网点固定岗位内人员合约到期转签,新老人员更替等需求;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33个网点 | 24个月 | 450.846 | 47% |
1-2 | 绍兴市分公司综合网点(B类)新增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23个网点 | 24个月 | 314.226 | 33% | ||
1-3 | 绍兴市分公司综合网点活动临时工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临时参与大堂引导服务; 需临时增加人员场景: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采购方临时性活动人员需求;金融网点遇突发事件(如疫情、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方不定期活动需求,及时安排临时人员到岗。临时大堂引导员到岗时间及具体事项由采购方制定相关方案提前安排约定;(2)临时大堂引导员须遵守《大堂引导员作业规范》及《金融网点大堂引导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3)采购方辖内33个金融网点每次临时大堂引导员配备不超过2人。 | ≤25元/小时/网点 | 按需 | 24个月 | 187.32 | 20% | ||
2 | 新昌县分公司 | 2-1 | 新昌县分公司综合网点(A类)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邮政新昌县分公司下属10个综合网点的大堂引导工作,满足网点固定岗位内人员合约到期转签,新老人员更替等需求;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10个网点 | 24个月 | 136.62 | 57% |
2-2 | 新昌县分公司综合网点(B类)新增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4个网点 | 24个月 | 54.648 | 23% | ||
2-3 | 新昌县分公司综合网点活动临时工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临时参与大堂引导服务; 需临时增加人员场景: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采购方临时性活动人员需求;金融网点遇突发事件(如疫情、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方不定期活动需求,及时安排临时人员到岗。临时大堂引导员到岗时间及具体事项由采购方制定相关方案提前安排约定;(2)临时大堂引导员须遵守《大堂引导员作业规范》及《金融网点大堂引导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3)采购方辖内10个金融网点每次临时大堂引导员配备不超过2人。 | ≤25元/小时/网点 | 按需 | 24个月 | 46.83 | 20% | ||
3 | 诸暨市分公 | 3-1 | 绍兴市诸暨市分公司综合网点(A类)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邮政绍兴市分公司下属56个综合网点的大堂引导工作,满足网点固定岗位内人员合约到期转签,新老人员更替等需求;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56个网点 | 24个月 | 765.072 | 52% |
3-2 | 绍兴市诸暨市分公司综合网点(B类)新增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30个网点 | 24个月 | 409.86 | 28% | ||
3-3 | 绍兴市诸暨市分公司综合网点活动临时工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临时参与大堂引导服务; 需临时增加人员场景: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采购方临时性活动人员需求;金融网点遇突发事件(如疫情、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方不定期活动需求,及时安排临时人员到岗。临时大堂引导员到岗时间及具体事项由采购方制定相关方案提前安排约定;(2)临时大堂引导员须遵守《大堂引导员作业规范》及《金融网点大堂引导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3)采购方辖内56个金融网点每次临时大堂引导员配备不超过2人。 | ≤25元/小时/网点 | 按需 | 24个月 | 287.67 | 20% | ||
4 | 上虞区分公司 | 4-1 | 绍兴市上虞区分公司综合网点(A类)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邮政绍兴市分公司下属12个综合网点的大堂引导工作,满足网点固定岗位内人员合约到期转签,新老人员更替等需求;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12个网点 | 24个月 | 163.944 | 46% |
4-2 | 绍兴市上虞区分公司综合网点(B类)新增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9个网点 | 24个月 | 122.958 | 34% | ||
4-3 | 绍兴市上虞区分公司综合网点活动临时工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临时参与大堂引导服务; 需临时增加人员场景: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采购方临时性活动人员需求;金融网点遇突发事件(如疫情、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方不定期活动需求,及时安排临时人员到岗。临时大堂引导员到岗时间及具体事项由采购方制定相关方案提前安排约定;(2)临时大堂引导员须遵守《大堂引导员作业规范》及《金融网点大堂引导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3)采购方辖内13个金融网点每次临时大堂引导员配备不超过2人。 | ≤25元/小时/网点 | 按需 | 24个月 | 70.245 | 20% | ||
5 | 嵊州市分公司 | 5-1 | 嵊州市分公司综合网点(A类)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邮政嵊州市分公司下属17个综合网点的大堂引导工作,满足网点固定岗位内人员合约到期转签,新老人员更替等需求;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17个网点 | 24个月 | 232.254 | 47% |
5-2 | 嵊州市分公司综合网点(B类)新增大堂引导员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大堂引导服务:晨会参与、硬件维护、分流引导、服务态度、厅堂秩序及环境等工作,每月到岗不少于23天;每天时间不少于9小时; | ≤27.5元/小时/网点 | 12个网点 | 24个月 | 163.944 | 33% | ||
5-3 | 嵊州市分公司综合网点活动临时工业务外包服务外包 | 临时参与大堂引导服务; 需临时增加人员场景: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采购方临时性活动人员需求;金融网点遇突发事件(如疫情、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服务要求:(1)根据采购方不定期活动需求,及时安排临时人员到岗。临时大堂引导员到岗时间及具体事项由采购方制定相关方案提前安排约定;(2)临时大堂引导员须遵守《大堂引导员作业规范》及《金融网点大堂引导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3)采购方辖内17个金融网点每次临时大堂引导员配备不超过2人。 | ≤25元/小时/网点 | 按需 | 24个月 | 97.005 | 20% |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服务期限:24个月;合同到期后,经双方谈判后,在不高于原合同价的情况下,双方可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各级单位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由于业务规划和流程改变等原因,需改变原合同业务外包模式的,则合同自动终止;
(三)服务地址:绍兴市分公司全辖128个金融网点(如遇招标人需求调整,应以招标人需求为准);
(四)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所有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应承担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规费、利润、风险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等。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要求”要求,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或投标报价任何一项超过单项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六)外包方式:业务外包;
(七)具体采购量以实际网点数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有权因业务发展需要就外包网点进行增减或类型调整,招标人提早1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结算费用按中标价格同比例调整)后,中标人须及时调整。
(八)招标人资源配置:用于中标人现场大堂经理办公的办公场地及所有耗材均由招标人提供;
(九)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当按照绍兴市分公司主管部门要求自行购置并穿着邮政企业员工同款式工装;中标人需在工号牌上注明中标人单位名称、LOGO或其他区别于邮政员工服装的标识,邮政同款式工装由中标人按绍兴市分公司主管部门要求发放、回收;
(十)作业时间:综合网点大堂引导员每天上午按网点规定时间到达网点参加晨会并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十一)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合同草案及技术规范书
(十二)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全地区。
(十三)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分公司。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合规发票。
(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外包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未提供将做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递交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应答的标包予以否决。
(十一)如中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或招标人其他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因其他原因被要求终止合作,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下:(1)未在该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请先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通过线上方式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已在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获取步骤:首先进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详细阅读,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录、CA办理、平台相关应用的安装使用),然后查找对应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标书购买-确认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请根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完成。平台服务电话:400-709-1099(周一—周五9:00-17:00),CA服务电话:400-788-8550。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以公对公转帐形式汇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号:3301040160001182073
注:标书费用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缴纳后请务必上传缴费凭证,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4、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投标人所留的联系人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7月17日9:30:00。
3、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时间: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
4、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710会议室,投标人须至递交地点或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对“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递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至开标时间,使用电脑(须安装好相关驱动证书,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及CA证书进行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
6、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定义:
(1)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打印版投标文件以及U盘介质的word可编辑版、PDF投标文件。本项目如遇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8、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九、开标
1、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进行开标。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网址:https://cg.11185.cn 中下载)线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线下通过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3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710会议室。
4、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后(不超过30分钟)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则开标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人须自行承担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包1:按25000元/家收取;标包2:按9000元/家收取;标包3:按30000元/家收取;标包4:按11000元/家收取;标包5:按15000元/家收取。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
收款人(全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 行:杭州银行拱宸桥支行
帐号:3301040160001182073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邮政门户网站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
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322号邮政大楼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5-8910084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中浙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湖州街168号美好国际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姜璐美、黄烜栋
联系电话:0571-87850078、18205700052
邮箱:97633474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