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泉东产业园供电配套设施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HHT-ZB-GG-2025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泉东产业园供电配套设施项目已由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阳开行投资(2025)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为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阳泉高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山西华弘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阳泉泉东产业园供电配套设施项目 EPC总承包 2.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6666.7㎡,建设一座 110kV的户外变电站、长岭变电 站至泉东双回 110kV线路约 4.76km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双回路架空线路 3.75km,电缆线路路径 1.01km。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 招标范围:阳泉泉东产业园供电配套设施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 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直至 达到交付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其他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做 调整的权利,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长岭-泉东 110kV双回线路工程自合同签到之日 起 120日历天内完成。 2.5建设地址:阳泉高新区泉东产业园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 ![]() 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行业 及地方规范、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要求 如下: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2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监 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 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报送要求,方可在本 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3.1.3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2)本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3.2 联合体形式投标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 立企业法人且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 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 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及各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 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代表为施工单位,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 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3 省内企业须在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 3.4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式。对于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 个联合 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 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6月 5日 19时 00分至 2025年 6月 10日 19时 00分(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ggzy.yq.gov.cn/)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 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阳泉市)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等)。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8日9时3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5.2 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 (http://ggzy.yq.gov.cn/)不予受理。 5.3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提供 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 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ggzy.yq.gov.cn/)。 注: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与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咨询,咨询 电话:0353-3333133。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 7月 8日 9时 30分; //ggzy.yq.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或银行保函、保证保函、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 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阳泉市)系统提出 8.2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吴体强、霍树建 联系电话:0353-6631988、18135356388 九、其他公告内容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阳泉市)网上发布。 9.2 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3-331 3316;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3-3333189)。 ![]() 9.3 项目采用远程在线方式开标,具体操作内容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西省·阳泉市)》下载中心相关内容要求。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经济部。 联系人:尚鹏飞 监督电话:1393535363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泉高新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北路智能制造产业园 D01楼 7层 联系人:崔世朋 电话:1930353005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弘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南山路街道南外环街北 593号 联系人:吴体强、霍树建 电话: 0353-6631988、1813535638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