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代码:2501-410300-04-01-224423、314693、534178、716219、263903、718128、976831、821272、746349、241024、275765、754033、113429、164620);
2、项目编号:洛直工货招标(2026)0029号;
招标编号:洛建招2026-36;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6-116。
3、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洛阳市中心城区2025年排水防涝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主要内容包含井盖位移监测设备、液位监测设备、流量监测设备、水质监测设备、雨量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及积水监测一体化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交货地点:洛阳市,具体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10、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完成监测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监测数据实时接入采购人指定平台并保持正常稳定运行视为验收合格;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12、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0168004.00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3、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链接]),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体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不得就本项目主体设备另行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体设备的唯一授权书。(主体设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点击“[链接]”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链接]”,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570068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付蓉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邮 箱:donghong416@[链接]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803077
2026年10月26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