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重庆两江新区长江三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澳维酒店等9笔不良债权(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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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202512001399 | 转让底价 | 646.2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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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1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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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 资产类别 |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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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描述 | 重庆两江新区长江三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澳维酒店等9笔不良债权(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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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646.2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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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 | 详见明细清单
| 债权本金金额
| 4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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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欠息 | 1905.08 万元
| 本息合计
| 6005.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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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情况 |
详见明细清单,债权担保详细情况请意向受让方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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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文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22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除本息合计金额外,本次转让的债权还包含维权费用29.13万元; 2.其余信息详见明细清单; 3.本次转让的债权正在进行债权回收,基准日后回收的债权金额归受让方所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风险代理等)由受让方承担,上述事项,由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周桐
| 联系电话 | 185233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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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重庆两江新区长江三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两江新区长江三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会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转让的债权基准日为2025年4月22日,关于债权详细情况及司法进程等,意向受让方可按程序向转让方咨询。实际金额、到期时间、担保情况等以合同约定和法律文书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受让方需为取得国家金融监督总局(原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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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 | 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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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吴秋伊 | 联系电话 | 023631536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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