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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中桥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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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开采磋商采购-2025-9 | |||||||||||||||
2、项目名称: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中桥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157,303.26元 | |||||||||||||||
最高限价:1157303.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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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刘湾中桥工程施工,故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35.02m,宽5.7m。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 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备有效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 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 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 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 明函); (6)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 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 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磋商 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 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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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 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供应商应及时 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 ”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代理服务费。 (2)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规定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邓襄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邓襄镇 | |||||||||||||||
联系人:鄂先生 | |||||||||||||||
联系方式:139039546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乾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19号门面房 | |||||||||||||||
联系人:袁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952336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 |||||||||||||||
联系方式:139395233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