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慈利县盛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 慈利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ZJJGX-2025-06
3、采购项目预算:1950000.00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合同履行期限:软件部分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硬件部分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到位。
二、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备注
1 慈利县城乡客运一体化智慧运营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1950000.00元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注:(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资格声明;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þ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伍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07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