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委托,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350101]FJZCZB[GK]2025016、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医疗设备零星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医疗设备零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JZCZB[GK]2025016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医疗设备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普通诊察器械等零星医疗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3140500-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服务 | 普通诊察器械等零星医疗设备 | 1(项) | 否 | 普通诊察器械等零星医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0.00 | 零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采购服务,采购人通知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紧急、特殊情况需按采购人规定时间配送。
采购包2(手术器械):
采购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2-1 | C23140500-医药和医疗器材专门零售服务 | 手术器械 | 1(项) | 否 | 手术器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00 | 零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采购服务,采购人通知送货后3个工作日内送至指定地点,如遇紧急、特殊情况需按采购人规定时间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采购包2: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⑤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采购包2: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26 至 2026-01-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门岗亭往里直行100米)一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0591-6352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娜、陈上坤、张思婕
电话:0591-8362587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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