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722508227 | 项目名称 | 兴围社区兴围中路9号兴围华府商铺-2025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兴围中路9号兴围华府商铺 |
面积/数量 | 1582.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96月(初定自2025年10月1日至2033年9月30日)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分三个阶段执行,自租期开始之日起享2个月免租期;租期满12个月时,再享2个月免租期;租期满24个月时,继续享2个月免租期。)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5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满2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本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按商铺数量配置停车月卡名额。 4、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租金、租赁押金等各项费用。退租时,承租方应按时缴清各项费用,如承租方违约或没有履行合同直至完结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承租方还需赔偿其未履行合同时间百分比的免租期租金作为占用补偿的费用。 5、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7、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用途,不得从事任何需要使用明火的餐饮行业,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污染、噪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如承租方有以上行为,出租方可没收其租赁押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8、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可复印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10、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1、交易保证金及租赁保证金: 11.1、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11.2、租赁保证金:按照月租金总额标准,设4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11.3、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承租方中标后,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保证金,不足租赁保证金的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足;多出部分,由出租方退回给承租方; (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12、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 13、出租物业由出租方统一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由承租方承担。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出租物业概况 1.出租物业的位置、面积: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围社区兴围中路9号兴围华府毗邻广深公路、宝安大道、广深高速,距离轨道12号线兴围站约500米,出租物业面积为1582㎡。 2.产权情况:出租物业有权属说明,产权证书暂时未办理,属于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装修情况、性质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3.物业现状:空置。 4.租赁用途:商业。 5.物业交付:初定2025年10月1日。 二、投标及开标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ggzy/center/ (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p%3E (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page/guide/guide.html%EF%BC%89%E3%80%82%3C/td%3E%3C/tr%3E%3C/table%3E%3C/div%3E%3Cdiv%3E%3Cp style="color: #333;">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交易方式
项目日程
报名须知
交易保证金
交易机构信息
出租方信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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