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
螺旋采购公告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采购公告,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询比价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螺旋
数量:签订代储代销协议,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合格响应人条件:
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应取得国家规定的认证、许可等;
4、响应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4.2 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4.7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4.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响应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响应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在国内销售业绩优良且没有不良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7、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不含税、含运保费和技术服务费);
8、资质文件须提供: 8.1营业执照扫描件;8.2保证金、资料费缴纳凭证;8.3提供的产品,生产及质量证明文件(详见附件1)(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满足采购人送货要求:9.1根据采购人通知,按时分批次送达指定地点。9.2火车或汽车运输,由供应商负责按时运至采购商指定的地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交货。运费、保险费、出厂吊装费等运杂费由供应商承担。
10、满足采购人的代储代销结算方式:10.1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投入使用,按使用物资签收数量开增值税发票,发票结算使用一票制结算(含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完成发票挂账后,款项于质保期结束时开始支付。供方知悉需方财务状况,同意剩余欠款自 年 月 起,剩余欠款60个月内付清;10.2、响应采购人签订无利益冲突最终承诺书(详情见附件2)。
11、响应采购人售后服务:如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赶到产品使用现场进行服务。如为非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由使用人负责,如确为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三、评审方法及合同授予说明
1、评审方法:详见附表;
2、合同授予满足采购方付款条件、技术要求和交货期,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三十天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采购人将在未来一年内询价采购同类产品时不再邀请此成交供应商。
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四、报名报价时间及发布媒体
报名时间:从2026年9月04日9:00 至 2026年09月11日16:00:00
发布媒体:中原云商([链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五、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09:00:00
六、其他
保证金:无(元)
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至该项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的子账号。
招标机构不承担响应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矿纪监科。
电话:0392-2922068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煤供应科
联系人:王再超
电话:0392-2922514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长风北路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