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佛子岭镇汪家冲村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5047 | |||||
标段名称 | 霍山县千万工程建设(一期)项目-佛子岭镇汪家冲村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5047001 | |||||
招标人 | 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最高限价(元) | 6729620.38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国投大厦 联系电话:0564-502003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衡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44号 | |||||
投标价(元) | 5777346.33元 | |||||
项目经理 | 刘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022202207886 | ||||||
技术负责人 | 梁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淠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与世林路交叉口 | |||||
投标价(元) | 5741994.39元 | |||||
项目经理 | 周俊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013201448271 | ||||||
技术负责人 | 张典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开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与儿街路北侧衡山龙庭50号楼商106室 | |||||
投标价(元) | 5750124.13元 | |||||
项目经理 | 王倩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023202306924 | ||||||
技术负责人 | 董昌琼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5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安徽大别山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佛子岭镇街道、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西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4-5232020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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