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
监理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李庄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标段
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人员监理人员中“注:人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人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及以上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拟派人员须为入川备案人员,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截图为准。”
修改为:“注:人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人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及以上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2 .其余内容未变更。
3.原招标文件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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