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清溪河河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项目名称)监理威远县清溪河河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监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威远县清溪河河道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威发改投〔2024〕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远宏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威远宏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威发改投〔2024〕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盛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威远县严陵镇,界牌镇。
2.2 建设规模:主要包含清溪河26km综合治理工程、堤防工程、美丽乡村示范及特色产业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建设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金额:62007.12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个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和1个水利工程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单位提供,水利工程监理业绩须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水利工程监理的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单位不得超过3家;(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5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网址:http://***/%EF%BC%89%E2%80%94%E2%80%9C%E7%99%BB%E5%BD%95%E2%80%9D%E2%80%94%E2%80%9C%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16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威远宏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威远县二环路北段39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毕老师
电 话:0832-802611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民丰大道西段400号2栋5层516号
邮 编:/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1592846966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12-2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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