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陵水安置房一期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5.11-海南陵水项目-广告标识采购/FA000004538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陵水城市更新N-G-10地块工程EPC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融资,出资比例为 100%为业主单位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告标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陵水城市更新N-G-10地块工程EPC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包件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陵水安置房项目,分为B-14、B-15、B-25、B-01和B-23地块,B-14、B-15地块为一期安置房项目,B-01、B-23地块为二期安置房项目,B-25地块为三期安置房项目,一期安置房项目首开B-15地块(陵水N-G-10地块)。
B-15地块安置房项目容积率:2.3,建筑基底面积:14013.4㎡,建筑控制高度45米,机动车停车数596个,非机动车停车数700个,拟建单位工程主要包括7栋住宅楼。结构为大底盘多塔小高层建筑。建设用地面积29473.00㎡,总建筑面积86875.3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861.98㎡,地下建筑面积为14013.4㎡。1#、2#、3#、4#、5#、6#、7#楼,地上14层,地下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结构体系,高度44.55米;底层商业,地上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抗震墙结构体系,高度7.20米;地下1层含为甲六级人防。基础为筏板(柱下为下反柱帽)基础。小高层建筑下为预制管桩基础,车库下为天然地基。
2.2 招标内容: 广告标识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经过现场验收、试验检测合格;
3.1.5 供货业绩要求:无;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3%80%81%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2%3Cp%3E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26日16:00时至2025年12月0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海南陵水项目广告标识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452749670@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陵水城市更新N-G-10地块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10680-01(注:打款时需将输入数字间的横杠)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5-31时间段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7: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每个包件投标保证金: 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海南陵水项目广告标识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452749670@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宋建国)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包件1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陵水城市更新N-G-10地块工程EPC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10680-01(注:打款时需将输入数字间的横杠)
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5-31时间段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广告标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陵水县椰林镇
|
2025.12
|
1、技术要求: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和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新颁,应有甲方决定是否引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应予以理解并承担风险。
2、验收方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日至本月 15日;
4、支付方式:支付结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70%,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30%在最终清算 3个月后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支付形式包括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所有支付方式均视为现金支付,甲方不承担贴现息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