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饶高新区规划路三期厂房(5#楼、6#楼)电梯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饶市广丰区商城南路11-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10:00分(北京时间)前在上饶市广丰区商城南路11-6号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ATCG-2025-012
项目名称:上饶高新区规划路三期厂房(5#楼、6#楼)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60881.20元
最高限价:2660881.2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上饶高新区规划路三期厂房(5#楼、6#楼)电梯采购 | 1批 | 2660881.20元 | 详见公告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在投标前6个月内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发票、转账凭证、税务局或社保局出具的证明任意一种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1-5项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领取方式:上门获取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材料加盖公章核查,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时间:2025年12月29 日至2026年01月05 日,每天上午 08 :30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0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商城南路11-6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9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商城南路11-6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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