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标的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0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将围绕改革攻坚深化、营商环境优化、重大项目量化三条主线,通过《绿剑先锋》栏目、新闻策划专题、《数说环保》栏目、满意度专题宣传及硬广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年宣传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为区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且是区内唯一持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官方主流媒体,具备组织全区宣传工作及重大报道的职能,统管报纸、广播、电视及“两微两站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之其在智能媒资管理、媒体稿件视频化等技术应用上的显著优势,及与国家、省市级媒体平台相连的通联团队,使其在本地传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宣传效能。
同时,该中心在全媒体传播渠道、专业团队构成、权威平台支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明显:一是其作为区内唯一官方主流媒体平台,报纸、电视、广播及仑传 APP 等全媒体传播渠道在区域内权威性与影响力独特;二是专业团队涵盖多领域人才,可保障内容创作与传播质量,并整合资源提供多元学习机会;三是自有平台如“仑传” APP 和“看北仑”微信公众号,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与广泛分发能力,有助于项目内容的传播与影响力扩大。鉴于 2025 年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将围绕改革攻坚深化、营商环境优化、重大项目量化三条主线,通过《绿剑先锋》栏目、策划传播、《数说环保》栏目、满意度专题宣传及硬广等多种形式在新区时刊、电视、广播及仑传APP等官方主流媒体开展全年宣传,而与北仑区传媒中心合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式。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所需技术支撑团队及各项宣传任务的具体要求,经充分论证,38 万元的项目经费预算属合理范围。因此,推荐北仑区传媒中心承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媒体宣传合作项目”实施工作,以保障技术支撑及各项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作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媒体宣传合作单一来源方是可行的。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传媒中心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恒山路596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27日至/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北仑分局
联 系 人:严卓慧
联系电话:0574-86784923
传 真:/
地 址:长江南路2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联 系 人:严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4-89383754
传 真:/
地 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座6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SKM_458e25052714560.pdf(150.1 KB)
SKM_458e25052714541.pdf(98.9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