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25019号中原电气谷(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原电气谷智能电气城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原电气谷(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原电气谷智能电气城项目(一期)”监理已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9-411051-04-01-786776。招标人为中原电气谷(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XCGC-F2025019号
2.2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含三个子项目,一是豫沪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投资约61800万元,用地面积约合16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510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电子信息无尘车间、人工智能研发制造中心、综合服务楼、地下建筑及配套设施等;二是许昌市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28600万元,用地面积约合120亩,总建筑面积约710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栋智能制造生产厂房及配套办公用房、配套设施等;三是许昌市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25300万元,用地面积约合160亩,总建筑面积约6200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焊接厂房、电泳厂房、冲压厂房、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 豫沪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
二标段:许昌市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三标段:许昌市汽车零配件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
2.5 项目总投资:约115700万元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均为:以财政预算评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0.65%作为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
2.7 招标范围:本标段内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一、二、三 标 段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7 三个产业园项目中标后由中原电气谷(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三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作为投资建设主体负责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
3.8各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按顺序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被推荐为两个及以上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