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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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BD20250923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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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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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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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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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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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7号新兴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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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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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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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吉大园林路华信商贸中心503、505房,资产位置:珠海市香洲区园林路110号,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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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租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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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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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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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办公,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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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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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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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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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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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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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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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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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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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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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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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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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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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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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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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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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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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出租方批准后,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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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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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不超过2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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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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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8%BF%91%E4%B8%89%E5%B9%B4%E6%9C%AA%E5%9C%A8%E2%80%9C%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2%80%9D%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6%88%96%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F%BC%88%E6%8F%90%E4%BE%9B%E6%8B%9B%E5%95%86%E5%85%AC%E5%91%8A%E6%9C%9F%E5%86%85%E5%AE%8C%E6%95%B4%E7%9A%84%E7%BD%91%E5%9D%80%E4%BF%A1%E6%81%AF%E6%9F%A5%E8%AF%A2%E6%8A%A5%E5%91%8A%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F%BC%8C%E5%A6%82%E6%B3%A8%E5%86%8C%E6%97%B6%E9%97%B4%E4%B8%8D%E6%BB%A1%E4%B8%89%E5%B9%B4%E7%9A%84%E5%88%99%E6%8C%89%E6%B3%A8%E5%86%8C%E4%B9%8B%E6%97%A5%E8%B5%B7%E7%AE%97%EF%BC%89%E3%80%82%3C/p%3E%3Cp%3E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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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查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审查身份证原件);
6.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s://***/outer/entSelect/gs.html%E6%88%96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EF%BC%89%EF%BC%9B%3C/p%3E%3Cp%3E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
自然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签字并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领取);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审查身份证原件,自然人不能再授权委托);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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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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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并现场踏勘物业现状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承租方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3.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租金支付方式:前一季度最后一月的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下一季度租金;
5.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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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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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并应于报名前到物业现场实地踏勘,有任何对出租物业的疑问,必须在踏勘现场时提出,踏勘后需签署踏勘承诺书,踏勘后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有权不受理对项目相关情况提出的异议,承租方不得以对物业的歧义理解向出租方及交易机构提出赔偿(补偿)。未参与踏勘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已自行踏勘,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签署踏勘承诺书,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已有的相关文件配合办理经营证照,承租方须自行自费办理经营证照相关手续。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等手续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物业按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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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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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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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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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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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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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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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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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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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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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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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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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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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088021003190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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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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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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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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