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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梅苑食堂维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广州大学梅苑食堂维护维修项目_广州大学梅苑食堂维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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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梅苑食堂维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大学梅苑食堂维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补充公告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3日00:0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广州大学梅苑食堂维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JG2025-5639)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作出补充。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备注

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440113-04-01-8057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以市财政局批复的相关文件(项目代码:2503-440113-04-01-8057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四、项目概况、项目内容

厨房及用餐区域翻新,主要为墙地面及天花翻新、部分墙体拆除及重建、局部防水维修、水电线路及通风排烟管道改造,且涉及监控线路及消防设施拆装,需配合燃气公司对本施工区域同步进行燃气改造。本项目施工期间,需同时保证三楼的食堂和四楼的员工宿舍区的正常通行和运转。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实际为准。总投资:5330111.96元,建安费:4,679,627.02元

厨房及用餐区域翻新,主要为墙地面及天花翻新、部分墙体拆除及重建、局部防水维修、水电线路及通风排烟管道改造,且涉及监控线路及消防设施拆装,需配合燃气公司对本施工区域同步进行燃气改造。本项目施工期间,需同时保证三楼的食堂和四楼的员工宿舍区的正常通行和运转。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实际为准。总投资:5330111.96元,建安费:4,679,627.02元(其中:装饰改造工程金额:3408202.19元,占比72.8%最大跨度8.5

3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招标文件

1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附件的《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1)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加1分):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每个加0.5分,本小项最高加1分;

2)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加2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1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2分。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法证书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3)质量负责人本项最高加1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1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2分。

(4)安全负责人本项最高加1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1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0.5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2分。

(5)造价负责人本项最高加1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1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0.5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2分。

(6)装饰工程师本项最多计2人,最高加2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1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0.5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2分。

(7)给水排水工程师本项最高加1分):具有给水排水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8)电气工程师本项最高加1分):具有电气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

(9)暖通工程师本项最高加1分):具有暖通空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 1分。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附件的《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1)项目负责人(本项最高加2分):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每个加2分,本小项最高加2分;

2)技术负责人本项最高加2分):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工法证书(含工法获奖证书)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2分。

(3)安全负责人本项最高加2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2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1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5分。

④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加0.3分。

(4)造价负责人本项最高加2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2分;

②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1分;

③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5分。

④具有建筑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加0.3分。

(5)装饰工程师本项最多计2人,最高加4分):

①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的,加2分;

②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9年的,加 1分;

③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4年的,加0.5分。

④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10年(或以上),加0.3分。

2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1)具有8项(或以上)的,得2.2分;

(2)具有5~7项的,得1.1分;

(3)具有1~4项的,得0.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1)具有8项(或以上)的,得2.2分;

(2)具有5~7项的,得1.1分;

(3)具有1~4项的,得0.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3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工程奖项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

(1)具有8项(或以上)的,得2分;

(2)具有5~7项的,得1分;

(3)具有1~4项的,得0.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

(1)具有8项(或以上)的,得2分;

(2)具有5~7项的,得1分;

(3)具有1~4项的,得0.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4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企业研发能力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工法证书:

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1.8;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工法证书(含工法获奖证书)

每项得0.3分,本小项最高1.8;

5

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的备注:1.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1.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对应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1.3技术负责人工法须提供工法证书扫描件和体现人员姓名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工法证书上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类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类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获奖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1.4以上人员应同时提供近1个月(含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业绩页面的“工程规模”栏中所记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工程造价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工程业绩获奖

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②奖项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中标信息(免招标除外)、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登记单位信息)。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④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类、幕墙类获奖),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须提供已登记备案的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颁发的质量奖项。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证书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获奖证书和对应工法的科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鉴定证书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同一个工法名称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最高级别的奖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满足的最高档次得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在本公司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

1.2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不同专业职称证书只计算一次且按最高级别的职称进行计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生效时间)开始计算,如取得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则以副高级职称日期开始计算。人员职称按最高级别计算得分。

1.3技术负责人工法须提供工法证书扫描件和体现人员姓名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工法证书上发证日期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具体的房建类项目,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含工法获奖证书),未能体现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类项目的,须同时提供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鉴定证书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获奖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含子公司和分公司,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1.4以上人员应同时提供近1个月(含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

2.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1)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额: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工程获奖

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奖项,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①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②奖项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关键页面原件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④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类、幕墙类获奖),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所属专业分会)(须提供已登记备案的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颁发的质量奖项或优质工程评价或质量评价优良或质量水平评价A级(或以上),奖项不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钢结构、机电安装、设计和幕墙类获奖)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证书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含工法获奖证书),未能体现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类项目的,须同时提供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鉴定证书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同一个工法名称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一次最高级别的奖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同时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满足的最高档次得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6

第二章附表四: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安全负责人:

基本要求:同时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须同时提供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安全负责人:

基本要求: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

7

第二章附表四: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造价负责人:

基本要求: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造价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备注:须同时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造价负责人:

基本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备注: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8

第二章附表四: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备注

注:①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含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以执业证的注册类别为准。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注:①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分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含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不是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或在人社部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及截图,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以执业证的注册类别为准。③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④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9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五附件

详见附件1。

10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附件1技术标准与要求

详见附件2。

    本项目原定的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大学                        

日期:2025年 12 月  31 日  

附件1:格式五附件:

技术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在本项目任职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年限

担任相应职务年限

资格证书号

业绩简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技术标准与要求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工期要求

1

1.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拟开工时间:2026年4月中下旬,拟竣工时间:2026年8月中旬,具体以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包含按规定完成材料进场检验及其他相关检验检测所需时间)。

2.须按相关要求及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障人员投入,积极主动配合完成项目前期报建、报监;材料进场检验、项目中期检验监测、其他相关检验检测以及后期竣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按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和管理要求,应无条件服从一切政府和学校管理规定,所增加的费用等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因投标人原因或合同规定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施工要求

2

1.本项目为厨房及用餐区域翻新,主要为墙地面及天花翻新、部分墙拆除及重建、局部防水维修、水电线路及通风排烟管道改造,且涉及监控线路及消防设施拆装具体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实际为准安装施工前需完成BIM碰撞检查,施工期间,需配合燃气公司对本施工区域同步进行燃气改造需配合拆、装部分厨房设备;需配合拆装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及燃气报警器系统;后期厨房线路铺设,需结合厨房设备、空调及抽排设备设施安装位置实施;需同时保证三楼(食堂和办公室)四楼员工宿舍正常水电使用及食堂载货电梯正常运行

2.投标人不得在学校住宿,须自行解决人员食宿、交通等问题,严格遵守政府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按规定做好管理工作,及时办理人员、车辆出入及备案等相关手续,服从管理。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校园施工的相关管理要求,所增加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3.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需驻场,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野蛮施工、随意施工。如因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导致材料、设备损失,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停工整改,或造成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负责,且招标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4.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对现场情况清晰了解,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指引标识。施工组织设计须充分考虑施工区域行人交通组织,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影响,保障上三楼就餐师生正常通行及出入安全,保障三楼(食堂和办公室)、四楼(员工宿舍)的正常通行和运转,主动协调落实,确保各方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并及时清运,不能影响周边师生及食堂正常运转;施工用水用电需设独立水表、电表,能耗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上述各因素。

5.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施工标准、规范施工,根据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实施,并接受招标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6.原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的保护:投标人施工,应采用可行的措施对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进行保护,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等损坏,由投标人负责免费修复、恢复,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

7.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8.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9.投标人需制定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预案,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安全文明规范培训及自救知识培训等。

10.投标人必须在作业现场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

11.施工作业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

12.投标人施工作业过程中不能影响周边建筑物,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3.投标人须采取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绿色节能控制(含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和项目特点相适应,对项目进行有效的能源管理。

14.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投标人需要制定安全防护制度、突发紧急情况应急措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且内容详尽、清晰,责任明确。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电力等规定。

施工作业资源配备计划

3

1.劳动力配备计划及保证措施

(1)劳动力的配置依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确保各阶段劳动力需求得到满足。

(2)对工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和安全教育,确保工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思想,并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的技术法规及地方治安法规。

(3)中标人必须按照规定给聘用员工购买相应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工作,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如有发生劳资纠纷、意外(包括但不限于:生病、伤亡事故等)或违反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等行为,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4)劳动力应经过岗前培训,明确设计内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操作方法和质量标准,合格后持证上岗。

(5)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计划,灵活安排劳动力的进出场,优化组合施工人员,避免施工现场出现人员闲置窝工或人员短缺现象。

2.材料配备计划及保证措施

(1)材料配备计划应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阶段列明所需材料的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颜色以及合同文件与供应协议规定的其它要求。

(2)加强材料管理,确保合格材料供应。项目经理部应设专业材料供应系统,根据材料计划采购材料,并加强材料检测,确保工程材料质量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3)材料的采购和运输应服从施工总体计划安排,充分利用当地现有的合格资源,以节约工程造价。对于当地没有的资源,应从外地调运。

(4)对于重要材料,应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设计要求。

3.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及保证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应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的要求进行配置,确保各种测量检测仪器与施工机具功能齐备、新旧程度满足施工需求,并在数量上充足,配置合理。

(2)贯彻机械化、半机械化和改良机具相结合的方针,重点配备中、小型机具和手持动力机具。

(3)机械设备应经过全面控制调试后再进场,确保其性能完好,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及施工进度要求。3.现场应设专职机具设备维修人员,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及保养制度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4)实行人机固定、机械使用、保管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者持证上岗。

(5)建立大、中型机械设备档案,以便了解情况,便于使用和维修。同时,应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验收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材料要求

4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2.进场材料须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3C认证证书等质量证明资料,并按要求进行材料送检,并配合现场检测。

3.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其中涂料须使用环保净味系列产品,且涂料有害物质的限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和《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的规定。

4.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及相关配套资料经确认后,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未经确认使用、货不对板的,投标人有权拒用,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5.由于投标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赔偿投标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质量标准

5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省市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所确定的质量合格标准。如果设计图纸、招标投标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高于国家规定质量合格的标准,必须按高标准执行。

2.如本项目需要引用的标准有更新的,则投标人应按最新的标准执行。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某个标准的检测报告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且自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该标准有更新的(即产生新标准),则投标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出具检测报告,也可按新标准出具检测报告。

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要求

6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投标人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完整工程资料。经验收后如质量不合格的,由投标人在限定的期限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质量保修: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应技术规范要求规定执行。本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按《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其中,该条款规定的“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最低为两年。

3.投标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4.保修响应时间: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装饰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5.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投标人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防雷设备正常合格前提下)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维修,即由投标人派员到招标人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报价要求

7

1.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合同模板及施工规范等文件资料,结合《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项目报价含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及费用(含施工期间内人工、材料及机具等价格风险)。

2.本项目的全部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以及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周边环境及绿化的原状恢复费、保险费等以及按政策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的工序所引起的费用。

3.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粤建市[2019]6号,以及粤标定函〔2025〕22号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计价规则的通知。

备注:投标人应知本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中标后照此标准与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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