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城区取水口迁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平南县城区取水口迁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8002851004067001 | ||||||
招标人 |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江北水厂取水口迁至平南县织机塘屯附近,江南水厂取水口迁至桂平市木圭镇大塘口附近,配套新建泵房及输水管道。供水对象为平南县县城,供水至平南县江北水厂5.5万m?/d、江南水厂8.5万m?/d,工程规模为中型。新建取水泵站两座,分别为江南取水泵站和江北取水泵站,配套新建输水管线总长25.91km,其中江南埋设2根DN800输水管至江南水厂,输水管线长15.3km,江北埋设2根DN700输水管至江北水厂,输水管线长 10.61k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9日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5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零捌万肆仟叁佰壹拾玖元叁角贰分(?242084319.32) | ||||||||
工期 | 4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唐振鑫(注册编号:京1112018201904815;身份证号:51122*********505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夏治国(身份证号:14062*********1511); 黄汉军(身份证号:13020*********0018); 武善琪(身份证号:37132*********793X); 汪伟(身份证号:34292*********171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北部生态新区江湾大道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2.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桥梁工程(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亿叁仟叁佰柒拾肆万零贰佰零捌元伍角捌分(?233740208.58) | ||||||||
工期 | 4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陈颖(注册编号:沪1312017202002805;身份证号:61242*********29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密晓扬(身份证号:53233*********2015); 邓正华(身份证号:41081*********5038); 朱晓童(身份证号:41030*********2510); 郝思远(身份证号:61030*********3013); 郭梅(身份证号:61010*********2022); 李军(身份证号:41081*********5014); 裴浩(身份证号:41081*********0196); 魏志军(身份证号:64032*********37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洛阳市东环路向北打通工程(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2.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3.白云湖数字科技城亭岗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4.Y4路(大芦线-临港大道)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大道南侧)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永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捌拾肆万零叁佰叁拾玖元肆角贰分(?222840339.42) | ||||||||
工期 | 4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崔伟志(注册编号:粤1442010201116825;身份证号:44090*********043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秉球(身份证号:44092*********1530); 包胜强(身份证号:44092*********4672); 林小丽(身份证号:44092*********736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3372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