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同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同江海关子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ZC[2025]0324,已由署建批[2025]12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海关总署专项资金23.36万元,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江海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哈尔滨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同江海关子项目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到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单位自主选择以现金或公户转账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费汇款指定账户(公户转账):
账号:1239615023652587
户名: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长安支行
联行号:31326903961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
七、其他
7.1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内容:哈尔滨海关艰苦地区边关生活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二期)同江海关子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建设规模:本次维修改造内容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其他用房(净水系统设备 用房)和小电子阅览室。主要改造内容为重新粉刷墙面、棚面,更换吊顶,重新铺设地板,更换防盗门等以及配套设备购置。本次新建工程包括新建附属用房1栋及新建车库1栋以及新建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建50kW直流充电桩(双枪)2个。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总工期为366日历天(注:上述开、交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建设地点:佳木斯市同江友谊路北测,松江街东侧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进行投标登记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7.4本招标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5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招标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江海关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大直路西段44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54-29350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54-8888177
邮箱:hljbz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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