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mgcg202505-032
二、项目名称: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俊昌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168号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伍万壹仟柒佰元(1351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主要对垃圾分类试点的运营维护(碧桂园翡翠郡、昌隆壹号、御龙湾、尚都首府四个小区和二中、龙山大厦的运营和维护;龙山路宣教中心和金达路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运营和维护);明光市政府、融城府邸、国强悦府、明湖学校、城南幼儿园,城南小学共五个点位垃圾分类设施运营和维护等。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服务时间:运维服务期10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维福、余娟、汪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4540元,按照滁公管〔2025〕1号”文件执行:进场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项目单位与代理机构自行商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确定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城市管理局(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或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联系电话:0550―8024123或13695509966。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 http://ggzy.chuzhou.gov.cn/zwxx/002001/002001001/20220114/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明光市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4楼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151286。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1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明光市城市管理局(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明光市龙山路202号龙山大厦
联系方式:李军 0550―8024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
联系方式:薛晨13695509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军、薛晨
电话:0550―8024123、1369550996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终报价
3.供应商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