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标段答疑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投诉点位声屏障建设工程施工/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请问招标人,本项目省外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入川信息登记?
回复:省外企业投标阶段无需提供入川信息登记相关材料。
问2:招标文件要求的“总工期31日历天”(2026年4月1日前完成),声屏障项目合理工期通常为180日历天(含材料定制、基础施工、交通疏解、验收等全流程)。31天工期仅为合理周期的17%,远低于行业常规,关联违约条款显失公平,风险敞口过大,是否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论证意见通过协商调整至合理周期。
回复: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执行。
问3:请问设计图纸中明确的“复合针孔吸声屏体”与“透明隔声屏体”,是否属于专利产品?若为专利产品,是否存在专利许可使用费用?该专利费用的承担主体(招标人/中标人)应如何界定?
回复:不属于专利产品。
问4:本项目交通疏解工程的实施及现场维护工作,是否要求由具备特定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若有要求,需具备哪些具体资质?
回复:无要求。
问5:交通疏解工作涉及的各类审批手续(如占道许可、安全审批等)所产生的手续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回复:由招标人承担。
招标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都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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