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项目编号 | 汕公资建[2026]0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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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2602-440511-17-01-135258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头市西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及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头市西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及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汕头市西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及系统提质增效项目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项目实施地点 | 汕头市梅溪河以西范围,涉及鮀浦围、四千亩围、岐山围合围区域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统筹解决,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并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建设内容包括现状排水管网清疏检测及修复工程、片区污水主干管网及收集管网完善工程、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排水设施监测及绩效考核布点建设工程、配套智慧停车公共设施建设工程等5部分。具体如下:1.对现状3条公路以及8条市政道路90公里排水管网开展清疏、检测、修复及错混接整改;2.完善片区污水收集管网,排水系统互联互通建设,补缺建设31公里排水管网;3.提升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改造涵闸3座,建设泵站1座;4.设置100处排水设施监测及绩效考核点;电桩,5.同步配套建设1500个智慧停车公共设施,190个快充型充电桩,1.5万m3/d的中水回用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27335.7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22054.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2.37万元,预备费1273.34万元,建设期利息595.62万元。本项目的勘察费(含工程勘察费、工程物探费、测量测绘费)451.56万元,设计费443.36万元,勘察设计费合计为894.92万元。 |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汕头市西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及系统提质增效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工程勘察、工程物探、测量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等相关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等。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提交初步勘察成果;初步设计经评审后,设计方提供勘察任务书后20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成果。合同签订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应在初步设计批准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修订应在施工图审查意见7天内完成,各阶段不含审批时间,施工招标及施工现场配合应满足业主施工期间需要,服务期应至工程竣工验收。 | ||
| 最高投标限价 | 8949200.00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工程设计专业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双方分别提供)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明确工程设计专业单位为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链接]:4433)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15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
| 提疑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17时00分 | ||
| 答疑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17时00分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213号建委大楼7-9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建华 | 联系电话 | 0754-885250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宋丹丹 | 联系电话 | 0754-88866333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3.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链接]:4433)(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3.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可前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供参考。)。 3.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提出异议或疑问而引发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知信息而引发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4.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可无需到达现场开标,但投标人需准时在开标时间时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会议,在线等候,并实时关注开标会议情况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报价等必要线上流程,直至开标结束。在进入评标流程时,授权委托人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问题时联系。投标人也需持续关注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直至评审结束。 4.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按投标函格式)。 |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年10月0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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