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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凤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竟争性磋商公告

临沧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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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凤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竟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CFW202601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

一、招标条件

本风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55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05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凤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礎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委托,对本次凤庆县创建国 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风庆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6-2028年)技术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HLCFW20260101

2.2项目地点:凤庆县

2.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一)创建全过程技术指导与统筹

(二)指标达标分析与动态管理

(三)申报验收材料编制主导完成以下核心材料的编制工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规范性和高质量负责:

(四)申报流程协助与现场核查配合。

2.4服务周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进度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时限和甲方工作安排要求进行。

2.5质量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 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5)24号)相关要求, 完成相关材料编制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限价:550000.00元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 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年度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

或2024年年度的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时间年限要求的,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并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彩色复印件或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 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若年龄超过60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 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可不提供。

3.4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彩色复 印件或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障部 门出具的为准),若年龄超过60岁以上或特殊情况的,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 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成立不满半年的单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 明可不提供。

3.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记录人(磋商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 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盖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 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3.6诉讼及仲裁磋商申请人应如实说明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 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 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7对以上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 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4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为: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 人)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⑤项目负责人资 格证书。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30。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供应商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520347695

E-mail:zs00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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