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方于2025年07月11日发布“广宁县人居环境改善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广宁县公共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一期)(施工)(二次))”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由于“信用中国(广东 肇庆)”网站调整不再提供“红黑名单”查询,经我方研究决定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信誉要求(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广东)”网站的信用查询中被列为处罚期内失信被执行人,及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 肇庆)”网站“红黑名单”查询相关主体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现澄清为: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广东)”网站的信用查询中被列为处罚期内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涉及以上澄清内容的相关描述,统一按上述描述进行修正。澄清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以后发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广宁县竹乡绿美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高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