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经济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124)1233-CG-(17)63
项目名称:2025年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经济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5,032.5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经济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基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5,032.5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5,032.5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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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2025年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经济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基地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5,032.55 | 795,032.5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经济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基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0)《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镇巴县盐场镇响洞村经济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基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此项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未提供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6)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声明;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4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4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泾洋村庞家坝小组原水泥厂大门向前150米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其它证件,谢绝邮寄。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巴县盐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镇巴县盐场镇天井社区
联系方式:18591603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汇鑫林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盛世国际写字楼2107号
联系方式:1809166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8091660999
陕西汇鑫林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