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水利
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总监及
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
的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
“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须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项目总监),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平台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公示专栏信
息)栏中(以网页截图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7月25日至 2025 年8月15日
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8月 15日 9时 30 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 (https://ggzy.changzhi.gov.cn/)在线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