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 | 财政大楼电梯改造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HYCG-2025-GK14号 | ||||||||||||||
采购人: |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6-84212619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1号(应急管理局大楼5楼) 联系人:周先生、杨女士 电话:0576-84051179、84051197 | ||||||||||||
采购组织类型: | 集中采购 | ||||||||||||||
采购项目概况: | 详见公告正文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标项1(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或由多个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包含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和各方职责。;(2)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其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3)如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由符合上述第2条资质的电梯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该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其为本项目所投电梯品牌的授权经销商(或联合体),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联合体成员中包含制造商,则无需此授权书。如制造商非联合体成员,则《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对象为联合体整体。;(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整体)必须负责本项目电梯的安装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并承担最终法律责任。A.安装单位(无论其为投标人自身、其联合体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其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 “电梯安装(含修理)”。B.维修保养单位(在质保期内,无论其为投标人自身、其联合体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其许可子项目必须包含 “电梯修理”。C. 若安装单位非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则就本项目而言,该安装工作被视为制造商质保与维保责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制造商依据“七、商务需求”中“售后服务与质量保证要求”出具的《制造厂商质保与维保连带责任承诺函》,其责任范围明确涵盖安装质量。任何因安装工作导致的缺陷、故障或安全隐患,均视为制造商的责任,招标人有权依据该承诺函直接向制造商追责。;(5)如制造商非联合体成员,则投标人(联合体)必须提供由制造商签署的、明确约定制造商对联合体在本项目下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三方协议》草案或核心条款承诺,该等保证责任在后续合同中将作为独立条款予以确认。未提供者,其投标无效。 |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领取时间:2026-01-19 16:13:30,领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领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3C/b%3E%3C/div%3E%3Cp%3E 投标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10 14:00: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576-84222959 信息来源: 黄岩区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1-19 21: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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