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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苏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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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5-13-6、E3205010304043312005004)

1、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已经由苏数据项建【2025】5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湖苏州辖区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区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清淤规模约1143.96万立方米。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3)服务期:18个月。

4、本次服务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SDJ.CL2025-13-6、E3205010304043312005004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15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环境类检测CMA认证,且能力表中涵盖环境空气、噪声、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的检测能力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及以上且本单位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及以上且本单位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1、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环境类检测CMA认证的社会检测机构,且能力表中涵盖环境空气、噪声、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的检测能力。

6.2、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

6.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中需明确牵头单位,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4、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其他:投标人具有环境类检测CMA认证,且能力表中涵盖环境空气、噪声、水和废水、土壤和沉积物的检测能力。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09日00:00至2025年06月16日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30日09时30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地址:苏州市虎池路1889号

联系人:顾真 传真:/ 电话:0512-67876327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虎池路1889号

联系人:王战传真:/电话:0512-67876317

12、本项目监督部门:苏州市水务局,联系方式:0512-68253214

13.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4.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06-09至2025-06-16

项目法人: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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