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76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中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治理效果评估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76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内容:湘潭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治理效果评估
5、是否分包:否
6、项目负责人:张明兴
7、联系电话:0731-52379732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50000.00元
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整包 | 湖南中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湘潭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治理效果评估 | 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资环〔2024〕57号)要求,对我市试点范围内的33个农村黑臭水体(湘乡9个,韶山2个,雨湖22个)进行全过程治理效果评估和技术支撑(含监测和全过程影像拍摄),编制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1350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
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þ分期付款:具体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
1、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后240日内完成。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验收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投标(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年07月15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合同。
甲方:(公章)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乙方:(公章)湖南中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康阳
委托代理人:刘爽委托代理人:杨旺
电话:0731-52379732电话:19973153375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紫鑫中央广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账号:18058801040006142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