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2026年(孟家庄桥、丁官营桥、周前桥、兴隆山桥、雷坛河桥、马莲滩桥、龛谷河中桥、新窑湾中桥)危桥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2026年(孟家庄桥、丁官营桥、周前桥、兴隆山桥、雷坛河桥、马莲滩桥、龛谷河中桥、新窑湾中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榆中县公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 榆中县公路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 榆中县2026年(孟家庄桥、丁官营桥、周前桥、兴隆山桥、雷坛河桥、马莲滩桥、龛谷河中桥、新窑湾中桥)危桥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
4、服务周期:2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榆中县2026年(孟家庄桥、丁官营桥、周前桥、兴隆山桥、雷坛河桥、马莲滩桥、龛谷河中桥、新窑湾中桥)危桥改造工程,对上述桥梁进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根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的规定,进行资料收集和测量、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协助甲方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6、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的防洪影响评价编制规范标准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的能力;
2、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竞标;
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3日—2026年01月28日。
2、获取地点: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5%9C%A8%E7%BA%BF%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9C%80%E8%A6%81%E5%8F%82%E4%B8%8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7%9A%84%EF%BC%8C%E8%AF%B7%E7%82%B9%E5%87%BB%E2%80%9C%E6%88%91%E8%A6%81%E6%8A%95%E6%A0%87%E6%8C%89%E9%92%AE%EF%BC%88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8%BF%9B%E8%A1%8C%E6%9C%AC%E9%A1%B9%E7%9B%AE%E5%90%8E%E7%BB%AD%E5%B7%A5%E4%BD%9C%E3%80%82%3C/p%3E%3Cp%3E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10时00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交易通)不见面开标大厅综合电子标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ngef格式一份、sn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注: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31-4875561。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各投标单位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②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 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③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EF%BC%88%E5%85%B0%E5%B7%9E%E5%B8%82%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8%A1%8C%E6%94%BF%E7%9B%91%E7%9D%A3%E5%B9%B3%E5%8F%B0%EF%BC%89%3C/p%3E%3Cp%3E
联系部门:榆中县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榆中县栖云北路170号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0931-5221332
4、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9002/website/complaint/index%EF%BC%88%E5%85%B0%E5%B7%9E%E5%B8%82%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8%A1%8C%E6%94%BF%E7%9B%91%E7%9D%A3%E5%B9%B3%E5%8F%B0%EF%BC%89%3C/p%3E%3Cp%3E
联系部门:榆中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郭克巍
联系电话:15193113961
通讯地址:榆中县一悟路1号交通大厦6楼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AF%B9%E4%BA%8E%E5%9B%A0%E5%85%B6%E5%AE%83%E7%BD%91%E7%AB%99%E8%BD%AC%E8%BD%BD%E5%B9%B6%E5%8F%91%E5%B8%83%E7%9A%84%E9%9D%9E%E5%AE%8C%E6%95%B4%E7%89%88%E6%88%96%E4%BF%AE%E6%94%B9%E7%89%88%E5%85%AC%E5%91%8A%EF%BC%8C%E8%80%8C%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8%8E%B7%E5%8F%96%E7%9A%84%E6%83%85%E5%BD%A2%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8%8D%E4%BA%88%E6%89%BF%E6%8B%85%E8%B4%A3%E4%BB%BB%E3%80%82%3Cb%3E%3C/b%3E%3C/p%3E%3Cp%3E
八、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投诉处理
2.1.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中进行。
2.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榆中县栖云北路170号
联系人:李博
电 话:0931-522133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层1302室
联系人:岳工 魏工
联系电话:13099183336 19993182806
监督单位:榆中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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