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 日
公告期限:2025年 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3日
招标编号:TC259Y0A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025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项目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025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规模:本次分行车辆购置项目拟购置商务车7座商务车5辆,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 125万元(含增值税,不含购置税)。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五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上牌并经招标人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
(1)可以提供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最终入围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中标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如无法开立或使用工行账户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3.8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具备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具备相应货物的经销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3.9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级及全辖机构所在区域。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级及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0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0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5)投标人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清退并列入负面供应商清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
获取网址: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进行投标人注册,通过审核后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特别告知)。
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已含平台平台交易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
电 话:0574-87817296、15258333532
联 系 人:姜洁敏、余雪荣、赖虹、胡婷婷
电 子 邮 件:yuxuerong@cntcitc.com.cn
8、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保函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11月4日17:00以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的账户将足额保证金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如下账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代理机构人民币账户资料: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北支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3901130019200080544
注: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地核实投标人的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应在电汇汇款附言里注明:招标编号和用途。如“XXXXX投标保证金”。
9、其他事项:
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将通过与投标人现场询标、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89号6层];
收件人:余雪荣
联系方式:0574-87817296、15258333532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电子邮箱:yuxuerong@cntcitc.com.cn;传真:0574-87817296。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告知
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按邀请函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3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文件费用支付(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 支付完成后,可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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