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平乐县平口水库引(调)水工程监理服务
二、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4758001
三、招标人:广西桂林宏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南洲新区三江和韵7栋二楼投资计划部
联系人:覃工
电话:0773-7880929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凤凰路13号金贸中心3-3#幢8层09号
联系人:秦娟、唐斌
电话: 15296810982
五、监督部门:桂林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3-2859278
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合同授予7.6 履约保证金 |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六、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