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升级与绿色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次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98.72亩,总建筑面积90586.08平方米,拟提升改造现有房屋65565.23平方米(其中厂房56571.44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8993.79平方米),新建房屋25020.85平方米(其中厂房19569.11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5451.74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供电、厂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并利用厂房屋面建设约64000平方米光伏发电系统,适配4万千瓦时储能设施。
现修改为:2.1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98.72亩,总建筑面积90586.08平方米,拟提升改造现有房屋65565.23平方米(其中厂房56571.44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8993.79平方米),新建房屋25020.85平方米(其中厂房19569.11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5451.74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供电、厂区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附属设施;并利用厂房屋面建设约64000平方米光伏发电系统,适配2万千瓦时储能设施。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 4 条 承包人4.2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5%。
现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履约保证金为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 5%(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设计”、“建筑业”的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3%)。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 4 条 承包人4.2 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形式:(3)……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 3 个工作日内缴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则视为放弃中标。
现修改为:(3)……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履约担保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其他:……(2)提供价格清单,投标文件中填报投标总价即可,但应明确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且不得超过该部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4)施工费结算价以按照财政评审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评审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的综合单价、发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计量范围计算后,乘以(1-(施工费最投标高限价-施工费中标价)/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100%)进行计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等不可竞争费不下浮,询价材料同比例下浮。
现修改为:(2)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报投标报价总价,在价格清单中明确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且不得超过各部分相应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4)建安工程费结算价以按照财政评审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评审的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的综合单价、发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计量范围计算后,乘以(1-(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中标价)/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100%)进行计算,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等不可竞争费不下浮,询价材料同比例下浮。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低于成本报价: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达到下列任意条件之一:
(1)设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折算为以元为单位进行比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施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折算为以元为单位进行比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现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1)设计费投标报价低于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折算为以元为单位进行比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低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不含)(折算为以元为单位进行比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增:9.16(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中“投标报价:60 分”为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总报价的报价分。(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上述要求不适用于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不要求投标人对项目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的)。”为招标文件固定模板,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按此条款提供。
七、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设计方案-三、项目方案理解1.前期分析:对本项目理解及场地分析透彻,对用地现状的现状规划情况有详细介绍。优得1-0.5分,良得0.49-0.25分,差得0.24.0.1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1.前期分析:对本项目理解及场地分析透彻,对用地现状的现状规划情况有详细介绍。优得1-0.5分,良得0.49-0.25分,差得0.24-0.1分,不提供不得分。
八、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施工方案-(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进行评定。内容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审。优得3-2.2分,良得2.1-0.9分,一般得0.9-0.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现修改为:(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施工方案与施工技术措施进行评定。内容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审。优得3-2.2分,良得2.1-0.9分,一般得0.8-0.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九、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项目管理机构-④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加0.25分,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现修改为:④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经济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十、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条变更与调整,13.3.3.1 变更估价原则②工程计价依据:C、评审清单中没有使用也没有类似项目的,按下述条件重新组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 0500-2013) 》、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四川省营造林投资标准(试行)》、《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现行适用规范,材料价(含设备)在评审清单中有的按评审清单中材料价、没有的按施工当期《四川工程造价信息》 内江市信息价、内江地区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内江周边信息价,周边信息价中没有的,按甲方要求履行询价的认质认价程序。
现修改为:删除其中的“《四川省营造林投资标准(试行)》”
招标文件中若有其他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部分,同步修改;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招标人:隆昌市兴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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