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监理”的澄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3.3条明确不要求企业业绩,第3.6条明确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故所有资格审查项涉及到的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均无须提供。
澄清说明如下:
(1)现澄清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7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第9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可不提供。
(2)现澄清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中企业类似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可不提供。
河北符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