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省级无线电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规定要求,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计划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采购该项目,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告,并按照《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对服务项目的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5年无线电监测设施维修项目
二、服务期限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拆除、检测维修、安装调试服务等,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三、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5日。
2.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18:00前,逾期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湖心街东段无线电管理大楼,联系人:黄凯音,联系电话:0595-22106827)。
四、服务供应商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具备服务本项目的能力及对应服务范围,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并加盖公章。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4.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五、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需包含:按要求填写的《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是法定代表人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时)。
2.资料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用信封密封且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报价文件。
3.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5年无线电监测设施维修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4.报价单需填写完整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对报价文件及相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依法赔偿,恶意报价者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5.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询价结果,采购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六、附件
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2.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5年无线电监测设施维修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