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第二医院关于采购医疗设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东港市第二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征求公告意见公告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要求 | 备注 |
眼底照相机 | 1 | 45 | 详见附件 | |
声阻抗仪和听力计 | 1 | 16 | 详见附件 |
二、项目说明
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东港市第二医院反馈。
2.东港市第二医院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意见的社会公众。
3.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东港市第二医院咨询。
4.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单位:东港市第二医院
联系人:栾治辉
联系电话:0415-7748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