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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喀什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user-login/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GJ-(CS)080
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喀什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新疆喀什地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含云台塔、前端探测预警系统、传输系统、中控系统)、地面巡护系统设备(巡护无人机值守系统,巡护摩托车、全地形消防摩托车、对讲机),应急指挥中心设施设备(含显示控制系统、音频、配电系统、基础装修及设施)、扑火队伍装备、隔离防护网、消防储水池、防火检查站、物资储备库等建设内容以及防火检查站及物资储备库设计图、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含县市资金分配表、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分配表等各类投资概算表)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具有林业规划资质甲级(包含甲A或甲B级)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user-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5%85%AD%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磋商,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6%9F%A5%E7%9C%8B%EF%BC%8C%E5%A6%82%E6%9C%89%E9%97%AE%E9%A2%98%E5%8F%AF%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5%AE%A2%E6%88%B7%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BF%9B%E8%A1%8C%E5%92%A8%E8%AF%A2%E3%80%82%3Cp%3E 5.供应商在磋商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luban/xinjiang-e-biding%E8%87%AA%E5%8A%A9%E6%9F%A5%E8%AF%A2%EF%BC%8C%E4%B9%9F%E5%8F%AF%E5%9C%A8%E6%94%BF%E9%87%87%E4%BA%91%E5%B8%AE%E5%8A%A9%E4%B8%AD%E5%BF%83%E5%B8%B8%E8%A7%81%E9%97%AE%E9%A2%98%E8%A7%A3%E7%AD%94%E5%92%8C%E6%93%8D%E4%BD%9C%E6%B5%81%E7%A8%8B%E8%AE%B2%E8%A7%A3%E8%A7%86%E9%A2%91%E4%B8%AD%E8%87%AA%E5%8A%A9%E6%9F%A5%E8%AF%A2%EF%BC%8C%E7%BD%91%E5%9D%80%E4%B8%BA%EF%BC%9Ahttps://service.zcygov.cn/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喀什市世纪大道4号)
联系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刘晶晶 18209987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晶
电 话:刘晶晶 1820998733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