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公资土拍告〔2025〕20号
经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渤海路与凤凰山路交会处东南角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组织由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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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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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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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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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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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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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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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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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路与凤凰山路交会处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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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4.04平方米(约 34.8061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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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 商业用地、兼容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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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3,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m(详见“德市天规条〔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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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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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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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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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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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凡欠德阳市人民政府、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天府旌城管理委员会土地款或与德阳市人民政府、旌阳区人民政府、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德阳天府旌城管理委员会有债务债权纠纷未了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德阳市及各区(市、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拍卖。
(二)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独立竞买。
(三)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含兼容住宅用地用途的地块)。
(四)按宗地出让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23:59:59(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到账的不具有竞买资格。
(五)宗地竞买特殊要求:
1、若意向竞买人为非本地企业,则竞得后须在成交之日 起 6 个月内在德阳市旌阳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 解缴关系在德阳市旌阳区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开 发。
2、该宗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性质的,应征得德阳天府旌城管理委员会及出让人同意且符合相 关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3、宗地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流转的范围。按照《德阳市砂石资源开采运营管理办法》(德办 发〔2023〕46 号),竞得人应主动与德阳天府旌城建投建材有 限公司签订监管协议并加强跟踪管理。
三、意向竞买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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