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房屋租赁公告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兰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兰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公开出租交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组织基本信息
出租方名称: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交易平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交易标的简要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此次共有9处人防工程和9处市级党政机关房屋公开招租,分为10个标包,租金交纳方式为年付,承租方须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具体如下:
包1:共9处人防工程,合计建筑面积约14902㎡,租期2026年1月1日至2039年3月31日,挂牌出租金底价为63.96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1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6.40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6号 | 1140 | 63.96
|
|
2 | 安宁区政法学院 | 500 |
| |
3 | 城关区第一新村2号附2号1楼 | 40 |
| |
4 | 城关区第一新村2号附2号2楼 | 40 |
| |
5 | 城关区中山路138附6号 | 700 |
| |
6 | 城关区火车站东路393号 | 9032 |
| |
7 | 城关区滨河南路325号、309号 | 2037 |
| |
8 | 城关区永昌路绣河沿 | 743 |
| |
9 | 城关区安定门外4号 | 670 |
|
包2: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178.56㎡,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3.65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5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36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19号第2单元11层1105室 | 178.56 | 3.65 |
|
包3: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152.46㎡,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2.93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3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29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张掖路街道贡元巷57号第2单元4层401室 | 152.46 | 2.93 | 住宅 |
包4: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881㎡,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5.29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5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53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滩尖子村54号 | 881 | 5.29 |
|
包5: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420㎡,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8.07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5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81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南城巷40号 | 420 | 8.07 |
|
包6: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840.09㎡,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10.09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5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1.00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五泉街道红泥沟9号 | 840.09 | 10.09 |
|
包7: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48.3㎡,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1.16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1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12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付家巷4号 | 48.3 | 1.16 |
|
包8: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150㎡,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3.60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2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36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五泉西路43号 | 150 | 3.60 |
|
包9: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265㎡,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2.87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2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29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城关区五泉街道五泉西路25号第1-3层001室 | 265 | 2.87 |
|
包10:共1处房屋,建筑面积约229.42㎡,租期3年,挂牌出租金底价为4.41万元/年,竞价加价额为0.3万元/次,交易保证金为0.44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地址 | 建筑面积㎡ | 挂牌年租金底价(万元) | 备注 |
1 | 七里河区建兰路街道南滨河中路409号第1单元8层813室 | 229.42 | 4.41 |
|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有意向的承租人可在公告期内联系出租方到相应地址踏勘租赁标的(联系人:王梓舟 8727191)。
三、承租人的资质条件
1.承租人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且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交易公告、报名申请及资格审核
(一) 交易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6日13时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
(二) 提交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6日13时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
2.报名方式
(四)有意向的承租人须于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5 年12月25日15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13301012000093686
开户行:中信银行兰州渭源路支行
大额行号:302821000084
或
账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1182000118008043569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通支行
大额行号:313821007040
或
账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05000146292000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中央广场支行
大额行号:313821051003
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金额和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承租人主动放弃竞买资格。
六、确定承租人的标准和方法
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限时竞价内只有一个承租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成交。无人报价或者承租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需立即在交易系统上确认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竞得人确认后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取得承租人资格,成为承租人。
七、租赁须知
1.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相关规定为准)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赁押金,办理租赁相关手续,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首期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标的以现状租赁,不可用于危险品存储及国家限制的行业。承租后租赁标的改造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实施,承租人拟定的装修方案及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方案需出租方备案后方可施工,同时承诺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要求。
4.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项目审批、消防安全、环保检验等审批手续,所从事行业须符合住建、安全、卫生、环保、市政、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
5.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商铺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标的水、电、暖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8.其他详见《交易申请书》等文件。
七、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要求及处置方式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报名成功并经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人,2025年12月16日13时至2025年12月25日15时止,将交易保证金注明参与标包号后足额支付至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缴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通知,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渠道退还本息。
八、租赁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承租人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1-8727191。
十、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承租人违约的,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承租人在交易活动中,如未能按租赁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确认成交结果、未及时签署《租赁合同》、未及时支付成交价款等),将构成本租赁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杨建涛
联系电话:0931-872719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37号
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