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02)〔2025〕9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WG2025-17 | 宗地 总面积 | 15308.57平方米 | 宗地 坐落 | 汕头市龙湖区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 |
出让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3.5 | 建筑密度(%) | ≥30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36 | ||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5308.57平方米 | ||||
投资 强度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55万元 | 估价 报告 备案号 | 4415725BA0035丨4415825BA0039 |
现状土地条件 | 净地 | ||||
起始价 | 3110万元 | 加价幅度 | 3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9日10时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10时 | ||
备注 | 1.本次出让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2.用地位置: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 3.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l)。 4.实用地面积15308.57平方米(22.963亩)。 5.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53580平方米。 6.建筑密度:≥30%。 7.绿地率:≤20%。 8.建筑高度:≤36米,建(构)筑物海拔限高:≤41米;且必须符合机场、气象台、导航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设施(含微波通讯)通道、军事设施等净空要求,以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9.项目停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执行。项目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10.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 11.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12.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13.项目建设应按照电力部门技术要求落实公用主干开关房。 14.机动车出入口设置需符合《汕头市龙湖区夏桂埔-周厝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及黄泰立交东北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H-02108控制单元中部片区、LH-01703控制单元、LH-023编制单元北片)》相关规定,并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 15.各建筑类别退让控制线必须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建筑类别的各项退让要求。 16.用地需配套满足自身需要的绿化、停车、水电、环卫设施。配套的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17.应同步配套建设地块东侧道路(夏桂埔文化广场东侧支路),具体按《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执行。 18.投建产业门类: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的制造(2438)工业项目。 19.投建项目应为: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 20.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21.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其他条件:须按照《龙湖区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取得现代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认定。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21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3(竞买人)》。
(十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的要求,出资完成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道路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汕头市龙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产权归政府。竞买人参与本土地公开出让活动,即视为同时无条件接受《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参与的整宗土地价格报价应充分考虑需全部承担的配套设施成本,包括土建成本、配套设施地价和相关税费等,自行测算、自主报价。《淮河路与桂安路交界东南侧建设用地土地出让竞买须知(配套设施投资建设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汕头市龙湖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马先生、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