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HJZX2026-011401-GB
一.招标条件
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招标已由辽源市农业农村局以辽农函(2026)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丰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壤改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至三标段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 | 标段编号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1 | 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一标段 | 堆沤肥3.912万立方米,施肥面积2.608万亩,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 东丰镇、黄河镇、那丹伯镇、沙河镇、二龙山乡 | JLHJZX2026-011401-GB-1 | 1112.4190 |
2 | 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二标段 | 增施有机肥0.4368万吨;施肥面积2.184万亩,有机肥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 大阳镇、三合乡、横道河镇、南屯基镇 | JLHJZX2026-011401-GB-2 | 575.51725 |
3 | 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土壤改良工程三标段 | 增施有机肥0.1888万吨;施肥面积0.944万亩,有机肥施用方法:机械抛撒。 | 杨木林镇、拉拉河镇、小四平镇、大兴镇、猴石镇 | JLHJZX2026-011401-GB-3 | 622.06375 |
2.3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确保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肥作业。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
2.5本项目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机肥生产或销售(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要求的标准,须提供质检报告、肥料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有机肥抛撒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验,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一年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先 CA 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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