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30日13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ZB2025-0701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3.3万元,同最高限价,注:超出预算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防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在市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地点(提供上海市内场地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
8、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7日-2025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1106室;
方式:现场购买,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声明;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证明材料;5、在市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地点(提供上海市内场地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及该原件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1106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指引)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13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1106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21-34254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凯旋路3131号明申中心大厦11楼
联 系 人:顾老师
电 话:15961215311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www.sh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