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2025年5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黄山市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基础条件保障及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黄山市部分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设备进行更新采购。针对PM2.5、PM10监测设备,需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和《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等相关技术规范,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完成颗粒物集中比对验收,再放置监测站点并行合格后投入使用。在设备验收及联网测试等期间,若站点设备出现故障,由中标单位提供满足技术要求的备机,保证监测站点正常运行。 | 300 | 2025年07月 |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自动监测设备都是中小微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2025年0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