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XYD-2025-AFO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省安福县2025年度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有机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27.6万元,招标人为安福县泸潇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JXYD-2025-AF012
项目名称:江西省安福县2025年度其他国土绿
化项目有机肥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76000.00元最高限价:3276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原因要求延迟交货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省安福县2025年度其他国士绿化项目有机肥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省安福县2025年度其他国土绿化项目有机肥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等有关 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 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替代(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肥料记证。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1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如本 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产品。
3.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依据工信部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9日08时00分到2025年06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吉安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