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县北部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嵩县北部片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嵩发改〔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7-410325-04-05-313113,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tpbidder%E3%80%82%3C/p%3E%3Cp%3E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嵩县田湖镇、饭坡镇、大坪乡、闫庄镇、陆浑镇、九皋镇、黄庄乡、木植街乡共8个乡镇的供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建设,其中:(1)供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供水厂等8个水厂,供水总规模为5.95万吨/天,建设配套供水管道共计381.717千米,购置压力计、流量阀等供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配置智慧水务配套设施。(2)污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污水处理厂等7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62万吨/天,其余分散污水处理总规模为0.81万吨/天,建设配套污水管道共计333.933千米,配套光伏发电等基础设施。总投资约30000.00万元。本次招标主要为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嵩县田湖镇、饭坡镇、大坪乡、闫庄镇、陆浑镇、九皋镇、黄庄乡、木植街乡共8个乡镇的供水工程和污水工程建设,其中:(1)供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供水厂等8个水厂,供水总规模为5.95万吨/天,建设配套供水管道共计381.717千米,购置压力计、流量阀等供水一体化设备、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配置智慧水务配套设施。(2)污水工程包括建设闫庄镇污水处理厂等7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为1.62万吨/天,其余分散污水处理总规模为0.81万吨/天,建设配套污水管道共计333.933千米,配套光伏发电等基础设施。总投资约30000.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3511400.00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
(9)其他:
1)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6-4;
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5)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额、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EF%BC%89%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EF%BC%88%E8%AF%B4%E6%98%8E%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6%89%A7%E8%A1%8C%E7%9A%84%E6%94%AF%E6%8C%81%E5%88%9B%E6%96%B0%E3%80%81%E7%BB%BF%E8%89%B2%E6%8B%9B%E6%A0%87%E3%80%81%E6%94%AF%E6%8C%81%E4%B8%AD%E5%B0%8F%E4%BC%81%E4%B8%9A%E7%AD%89%E6%94%BF%E7%AD%96%EF%BC%89%E3%80%82%3C/p%3E%3Cp%3E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须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1月13日 至2026年01月2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03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嵩县建设路84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5200038
代理机构: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北段财政局办公楼4楼408室
联系人:石珏䶮
电话:15194406425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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