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公寓楼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公寓楼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公寓楼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东临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西临呼和浩特市西三环,南临西城社区,北临金海路
2.3招标规模: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公寓楼改造项目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项目计划投资:742.7476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A1501002025121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公寓楼改造项目施工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土建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742.7476 | 工期(日历天) | 24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作为投标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市〔2024〕70号)文件,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其他要求:人员资质要求: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23 00:00 至 2026-01-15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F%BC%89%EF%BC%8C%E9%A2%86%E5%8F%96%E6%A0%BC%E5%BC%8F%E4%B8%BA%22nmgzf/%22%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9%A2%86%E5%8F%96%E5%90%8E%E4%BD%BF%E7%94%A8%2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5%86%85%E8%92%99%E5%8F%A4%EF%BC%89%22%E6%89%93%E5%BC%80%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h2%3E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h2%3E%3Cp%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4%B8%BA 2026-01-15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其他说明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海西路1号
联 系 人:冯鹏冲
联系电话:0471-3661558
招标代理:内蒙古永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 系 人:郭耀华、侯建霞、贾慧敏
联系电话:0471-3292918
行业监管: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回民区呼和浩特通道北街
联 系 人:李沛
联系电话:0471-4393857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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