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综合(2025)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赵毛陶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赵毛陶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兴县赵毛陶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为新建、翻建排水沟及沟善板铺装、水泥砼道路浇筑、联锁块地面铺砖,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六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翟褚村;二标段:褚村店子、南吴褚村;三标段:吕吴褚村;四标段:小尤村。五标段:张褚村;六标段:北四村、刘家院、北一村。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审。按一至三标段、四至六标段顺序评审。 一至三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每家投标人限中其中一个标段; 四至六标段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每家投标人限中其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8 09:00至2025-07-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特别提醒: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4]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付费主体: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海兴县赵毛陶镇人民政府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孙忠谦 电话: 0317-6656387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工,联系方式:0317-56888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7-554468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海兴县赵毛陶镇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海兴县赵毛陶镇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忠谦 | 联系人: | 程工 |
电话: | 0317-6656387 | 电话: | 0317-568880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