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西站贵宾室木门整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贵宾室木门整修项目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建设地点:北京西站
建设规模:整修木门27樘(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A01
2.2.1 A01,工程数量为: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A01
(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3年内最少1个10万元以上营业线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其他要求:无。
(6)信誉要求:
①诉讼及仲裁: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履约情况: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存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 的情形;
(7)投标人存在依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0〕116号)被停标的情形。(包括《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京铁建函〔2021〕848号)补充的停标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EF%BC%89%E6%B3%A8%E5%86%8C%E4%BE%9B%E5%BA%94%E5%95%86%E3%80%82%E6%96%B0%E7%94%A8%E6%88%B7%E8%AF%B7%E5%85%88%E7%99%BB%E5%BD%95%E5%9B%BD%E9%93%81%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5%AE%8C%E6%88%90%E4%BC%81%E4%B8%9A%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5%B9%B6%E9%80%9A%E8%BF%87%E5%88%9D%E5%AE%A1%E3%80%82%E5%87%A1%E6%9C%89%E6%84%8F%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8%80%85%EF%BC%8C%E8%AF%B7%E4%BA%8E2025%E5%B9%B411%E6%9C%8825%E6%97%A509:00%E8%87%B32025%E5%B9%B412%E6%9C%881%E6%97%A517:00%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7%99%BB%E5%BD%95%E5%9B%BD%E9%93%81%E9%87%87%E8%B4%AD%E5%B9%B3%E5%8F%B0%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7%BA%BF%E4%B8%8B%E8%8E%B7%E5%8F%96%EF%BC%9A%3C/p%3E%3Cp%3E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EF%BC%89-%E6%8B%9B%E6%A0%87%EF%BC%88%E8%AF%95%EF%BC%89-%E5%85%AC%E5%91%8A-%E6%8A%95%E6%A0%87%E9%82%80%E8%AF%B7-%E8%B4%AD%E4%B9%B0%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4%B8%8A%E4%BC%A0%E7%BC%B4%E8%B4%B9%E5%87%AD%E8%AF%81%EF%BC%88%E5%85%B7%E4%BD%93%E7%BC%B4%E8%B4%B9%E6%B5%81%E7%A8%8B%E5%92%A8%E8%AF%A215801125360%EF%BC%89%EF%BC%8C%E5%BE%85%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F%BC%8C%E5%AE%8C%E6%88%90%E8%B4%AD%E4%B9%B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13:30,地点为京铁大酒店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18号),届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国铁采购平台(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3C/a%3E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西站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东路118号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李主任
电 话:010-51824644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齐保鼎
电 话:010-51898986、15801125360
传 真: /
电子邮件:327137127@qq.com
网 址:https://***/%3C/p%3E%3Cp%3E%E5%BC%80%E6%88%B7%E9%93%B6%E8%A1%8C%EF%BC%9A /
账 号: /
9.1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提出。
9.1.1提出时间:①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②对开标的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③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1.2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327137127@qq.com 。
9.1.3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1.4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四)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9.1.3款规定的;
(六)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9.1.5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9.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27137127@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9.3请供应商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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