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922508188 | 项目名称 | 龙岗区卫生健康局龙岗区第三批普惠托育机构用房招租项目(勤诚达誉府)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勤诚达誉府(2栋二单元01层07号、08号、09号,半地下01层08号)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1053.59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0年(即5年+5年,首次合同签订租赁期为5年,期满经区卫健局考核合格后,可续签5年)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首次承租政府物业可按标准享受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1.56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租赁期内出租方每年根据承租方提交的年度运营总结报告视情况开展租金调整工作,若项目净利润率不高于8%,则不对租金进行调整;若承租方累计运营期内净利润率高于8%时,则启动租金调整机制,开展物业租金评估、并结合承租方成本收益情况对物业租金进行调整,净利润率维持在6%-8%水平。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普惠托育机构用房) |
履约条件 | 1、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2、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3、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4、本物业以现状出租,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进行装修,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2021年)《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托育机构建筑设置标准》《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将各物业装修改造为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普惠性托育机构,但房屋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5、承租方的建设总投资应不低于427.47万元。 6、承租方聘请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跟踪审核服务单位应选择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认可的单位,具体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对监理公司进行监管或委托专业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 7、项目完工后,承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报出租方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出租方组织竣工决算审计,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承租方的实际投资额。(若实际投资额低于投标时承诺的投资额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补齐低于承诺投资额的差额部分,相应金额应按出租方要求期限转入区财政局指定专用账户。) 8、装修改造完成后项目进入运营阶段,为实现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托育、延时服务等),承租方在出租方的许可范围内提供相应运营服务以及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含大修),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完成公益性产出内容(如科学育儿讲座、亲子互动活动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项目租赁期满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需将各房屋及装修改造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移交总体原则为不影响移交后项目范围内各托育机构服务功能的正常运行。 10、在本项目租赁场地运营期间,只允许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不得开展与托育服务无关的其它业务及出租方案规定以外的项目;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或以合作经营、共同经营、合伙经营等形式变相转租或分租。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 11、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享有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获得项目收益的权利,但禁止利用本项目及相关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或借贷。项目实施过程中,承租人不得变更实际控制人、实际控股股东,不得进行股权转让,如有上述行为,按“严重违约”执行。 12、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须在评分项涉及的方案(竞租时提交)的基础上编制并提交项目总运营服务方案。在下个年度开始前3个月向出租方报批下一年度运营服务计划,在每个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交年度运营服务报告。 13、承租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大修重置等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提前终止”启动退出机制。 14、托育机构工作人员配备须符合《深圳市托育机构设置指南》中关于托育机构的人员素质要求和配比要求。 15、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发展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23〕11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保育服务费收费标准上,在若干措施规定限价基础上下调10%,原则上每年应根据上一年龙岗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保育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承租方可在不超过合同约定限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并经出租方同意后实施。如日后上级出台有关普惠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则承租方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则与要求执行。 16、项目所涉及到的任何奖补资金的使用均应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如政策文件无明确使用范围时,应优先考虑用于降低保育费收费标准,具体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协商确认后实施。 17、原则上每周开托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开放时间为8:10-17:00,并提供相应机构内婴幼儿延长计时托收费服务。每天开放时间变更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18、自有厨房(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承租方应对每日食谱、采购信息等进行公示,本着保本经营原则经营收取餐费(参考调研数据,三餐两点餐费收取标准在380-700元/人·月区间)。集中配餐:餐费按实际供餐价格实行托育机构代收代付模式,承租方不得从代收费中获取差价、返还款,不得擅自提高代收费标准,需对每日食谱、餐费流水、账目等信息进行公示。承租方应自觉并配合接受出租方及家长的监督,以确保婴幼儿餐费的使用落实,保障婴幼儿餐食标准。 19、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20、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21、物业仅限开展托育服务使用,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危险物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在房屋内停放和充电等。 22、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办理二次消防验收,同时需委托符合资质的电气安全单位对电气进行检测,并将合格的报告交出租方备案。 23、承租方如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变更等情形,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 24、项目租赁期为10年,首次合同签订租赁期为5年,首次承租政府物业可按标准享受3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期满经出租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5年,若不合格则由区卫健局另行通过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方式选择承租方。 25、承租方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8个月内完成验收并备案。如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建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建设工期,延长后总建设工期原则上不超过8个月。 26、承租方按出租方指定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按中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的10%计取,即租赁期10年(首次合同签订租赁期为5年,期满经区卫健局考核合格后,可续签5年)租金之和的10%缴费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招租文件要求及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出租方应在项目租赁期满且承租方完成合同约定所有义务后按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27、承租方应建立保育服务费专用账户。签约数字人民币,通过数字人民币账户收取保育服务费,接受预付款监管。 28、其他未尽事宜以招租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 详见招租文件需求部分。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交易方式对龙岗区第三批普惠托育机构用房招租项目引进承租方。物业概况:龙岗区龙岗街道五联社区勤诚达誉府(2栋二单元01层07号、08号、09号,半地下01层08号);合计面积1053.59㎡。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资产权属于龙岗区政府,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 2、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 3、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4、每年一次性缴交全年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缴交首年租金,以后每年3月31日前缴交当年全年租金); 5、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85098。 6、只接受总公司或分公司独自经营,不允许联合承租,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或以合作经营、共同经营或合伙经营等形式变相转租或分租。 7、物业是否有电梯:无; 8、物业是否有变压器:有; 9、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5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5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10、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无。物业移交日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11、物业是否空置:是。 12、意向承租人(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逾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13、答疑/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15日(日历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5日(日历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14、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0日(日历日)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15、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 由承租方自行向租赁房屋物业管理处缴交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3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投标人)则项目流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流标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流标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5日 14时3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意向承租人(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①如为总公司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②如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报名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及授权其参与报名的有效授权文件;③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项目开标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项目经理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进行查询,并向评审委员会通报查询结果。); (3)企业最近一年正常经营(提供企业2024年的纳税证明且纳税额不能为零); (4)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报名前已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遗留间隔墙),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在项目条件证明材料“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意见以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为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3,944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
联系人 | 林工;汪工 | 联系方式 | 28589115;28589120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龙岗区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或者联营等名义将物业交由他人使用,单位实际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为物业出租,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公开招租相关程序实施,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物业、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30个自然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14.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
